起诉个人欠钱不还但对方没钱怎么办


如果起诉个人欠钱不还,而对方确实没钱,有多种解决办法。 首先,如果债务人只是暂时没有能力偿还,但本身有财产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这是考虑到债务人当下的经济困难,给予一定的时间来逐步履行还款义务。比如债务人因为突发疾病导致失业,短期内无法偿还欠款,但有房产等固定资产,就可能适用这种方式。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可以进行相应裁决 。 其次,如果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抵扣债务。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采取这些措施 。这意味着即便对方声称没钱,法院也会通过各种途径查找其名下财产,像银行存款、车辆等,依法进行处置以偿还债务。 另外,即便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若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会被中止执行,并非免除债务。一旦债务人有钱了,法院会随时恢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当出现一些特定情形,比如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等,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所以债务人不会因为一时没钱就不用还钱了。 最后,债务人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调解,尽量减少还款的数额,或者与债权人协商,争取达成一个分期还债的方案。调解遵循自愿和合法原则,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也鼓励双方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相关概念: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因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或司法解释的规定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的情形。中止执行不是不执行,也不是终结本次执行,仅仅是在执行案件发生特定事由的时候由法院暂时停止执行工作,待执行事由消失后再重新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