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对方欠钱还不了该怎么办?


如果起诉后对方欠钱还不了,别着急,咱们一步步来看。 首先,起诉流程要清楚。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原告得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写好起诉状,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 ,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法院会对诉讼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七天内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原告要在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要是有困难可申请减、缓、免交。之后就等待法院开庭通知参加庭审。 那如果对方确实没钱还,也有相应办法。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对方暂时没有偿还能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可能会裁定中止执行。等到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程序。要是经过调查,对方确实没有财产,也没有收入来源,而且丧失劳动能力,法院有可能裁定终结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你的债权就消失了,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另外,如果对方有财产却故意不还,这就涉及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强制对方还钱。 相关概念: 中止执行: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被执行人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决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情况好转再继续。 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特定情形,导致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者不可能继续进行,法院就会结束执行程序。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是明明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却故意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