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怎样才能行使购买权?
我租了一套房子,最近听说房东要卖房子,我也挺想买下来的。但我不知道具体要怎么做才能行使我的购买权,是直接跟房东说就行,还是有什么特定的流程和条件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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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的购买权通常指的是优先购买权,即当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要行使优先购买权,首先需要明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当承租人得知房东要出售房屋时,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有购买意愿。如果有,要积极与出租人沟通。出租人有义务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房屋出售事宜,这个合理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结合交易习惯和实际情况判断。 在得知房屋出售信息后,承租人要关注购买的同等条件。同等条件主要包括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方面与其他潜在购买者相同。比如,其他购买者是一次性付款,那么承租人如果要行使优先购买权,也需要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来购买。 如果在合理期限内,承租人明确表示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房屋,那么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承租人就享有优先购买的地位。若出租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或者妨碍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没有明确表示购买,就会被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此外,如果出现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情况,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就不能对抗。比如,房东将房子卖给自己的父母,此时承租人就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总之,承租人行使购买权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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