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协议离婚后多久不能起诉?


在协议离婚后,涉及到不同的事项,其不能起诉的时间限制也有所不同。下面来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同时,该解释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是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需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超过这个时间,再起诉可能会面临败诉风险。 其次是关于抚养权问题。如果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个绝对不能起诉的时间限制。只要出现了法定的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情况,就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不过,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随意频繁地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可能不会支持。 再者是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起诉要求损害赔偿,超过一年则可能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总之,协议离婚后不同事项的起诉时间限制是不同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