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赔偿开庭后多久能审理完?
我涉及一起交通赔偿案件,已经开庭了,心里特别着急想知道结果。但不知道从开庭到审理结束得多长时间,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交通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到底要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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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赔偿案件中,审理期限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先来说说一审普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这里要注意,是从立案开始算,而不是开庭哦。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就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那要是适用简易程序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而且,简易程序一般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另外,对于交通赔偿案件中的小额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实行一审终审,且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审理期限是不包含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等特殊情况的。也就是说,如果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这些特殊情况,审理时间就会相应延长。所以,交通赔偿开庭后多久能审理完,要根据具体适用的程序以及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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