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要多久生效?

我和我爱人打算协议离婚,已经起草好了离婚协议,现在想知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份离婚协议签完后要多久才能生效呢?是签完字就生效,还是要等其他程序完成才行?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时间节点,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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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所签订的协议。它的生效时间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由此可见,离婚协议并不是双方签字就生效。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有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如果三十天冷静期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那么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还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发给离婚证时,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 也就是说,离婚协议生效的时间至少要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结束,并且双方在之后三十天内共同领取到离婚证之后。例如,夫妻双方在1月1日申请离婚登记,1月30日冷静期结束,若双方都未撤回申请,在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才生效。如果超过了2月28日双方没有去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也就不生效了。所以,离婚协议生效的时间取决于双方是否能顺利度过离婚冷静期并按时领取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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