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琐儿童案件的追诉期是多久?
我家孩子之前遭遇过他人猥琐,但当时没敢说。现在事情过去一段时间了,我们才知道。我想了解下,这种猥琐儿童的案件追诉期是多久啊?还能不能去追究对方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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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追诉期指的是按照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当犯罪行为已经超过这个法定期限,就不再对其进行追诉。对于猥琐儿童案件,其追诉期的确定和该犯罪行为可能面临的最高刑罚密切相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所以,若猥亵儿童的犯罪行为,其法定最高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期为五年;要是存在上述加重情节,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则为十年。当然,如果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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