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追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有一笔债权,借给别人钱很久了对方还没还,我打算去法院起诉让对方还钱。但不知道债权追偿有没有时间限制,怕过了时间法院不受理,想了解下债权追偿的诉讼时效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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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追偿的诉讼时效,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债权人若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当这个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就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从而可能导致债权人丧失胜诉权。简单来说,就是过了这个时间,你再去法院告对方还钱,对方要是拿诉讼时效已过说事,你可能就赢不了官司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债权追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对方没还钱,从这个日期开始就可以计算诉讼时效了。 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诉讼时效会出现中止和中断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归于无效。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另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就提醒债权人,要及时关注自己债权的诉讼时效情况,一旦发现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要及时采取措施,如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向法院提起诉讼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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