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和劳动鉴定是一样的吗?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想了解下进行鉴定的事。有人跟我说要做工伤鉴定,也有人说做劳动鉴定。我就很疑惑,这工伤鉴定和劳动鉴定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啊?它们有啥区别吗?我该做哪个鉴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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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和劳动鉴定并不一样。首先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工伤鉴定,主要是确定职工所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也就是说,当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判断这个伤害和工作有没有关系,是不是能认定为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这就是工伤鉴定要做的事。而劳动鉴定,也叫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已经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看看因为工伤对职工劳动能力的影响有多大。 从法律依据来看,《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工伤鉴定和劳动鉴定的重要依据。该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在工伤认定之后,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简单来说,工伤鉴定是判断是不是工伤,劳动鉴定是在确定工伤后评估对劳动能力的影响。两者在鉴定的目的、时机和具体内容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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