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的时效是多久?
我公司发现有其他公司疑似侵犯了我们的商业秘密,但不太确定从发现侵权到采取法律行动有没有时间限制。想了解一下,侵犯商业秘密的时效到底是多久呢?要是超过这个时间再去维权是不是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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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的时效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民事诉讼时效,二是刑事追诉时效。 从民事诉讼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当公司发现自己的商业秘密被侵犯,从知道侵权行为发生和侵权人是谁的那一刻起,在三年内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超过三年才起诉,且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原告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但如果对方不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也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从刑事追诉时效来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不同,追诉时效也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侵犯商业秘密罪情节严重的,刑事追诉时效为五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刑事追诉时效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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