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遗嘱几年有有效期?
我之前写了一份遗嘱,现在过了几年了,不确定这份遗嘱还有没有效。我想知道遗嘱有没有有效期的限制,是写好之后一直有效,还是过几年就会失效呢?我很担心这份遗嘱现在是否还能按照我的意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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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一般来说,遗嘱是没有有效期限制的。 从法律原理上看,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等事务的一种预先安排和处分意思表示,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体现,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那么它就会一直有效,直到遗嘱人死亡时开始执行。也就是说,遗嘱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自动失去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到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分别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的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只要遗嘱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存在一些情况可能会影响遗嘱的执行和效力。例如,遗嘱人之后又立新的遗嘱,并且新遗嘱与之前的遗嘱内容有冲突,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另外,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在遗嘱人在世期间发生了变化,比如财产已经转让、灭失等,那么涉及该部分财产的遗嘱内容可能就无法执行了。但这些都不是因为遗嘱本身的有效期问题,而是由于新情况的出现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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