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十五万会被判多久?
我不小心卷入了一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子,销售金额大概三十五万。心里特别慌,完全不知道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到底会被判多久,会不会很严重,能不能有什么办法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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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金额达到三十五万,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将会面临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首先来解释下销售伪劣产品罪这个概念。它指的是销售者在产品里掺杂、掺假,把假的东西当成真的,以质量差的冒充好的,或者拿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并且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违法行为。 从犯罪构成来看,这个罪名侵犯的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这里说的普通产品,是除了刑法另外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等产品之外的其他产品。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包括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而且不管有没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都不影响这个罪名的成立。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一般是为了非法赚钱。 在这个案子里,三十五万的销售金额符合“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这一量刑档次,所以会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幅度内判刑,同时要交相应罚金。不过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各种因素,比如犯罪情节、有没有自首立功、是否积极退赃等情况来最终确定具体刑罚。 相关概念: 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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