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特殊侵权在不同的侵权行为中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我遇到了一些侵权方面的事儿,不太清楚特殊侵权的情况。想知道在不同的侵权行为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具体是如何规定的,比如在产品侵权、环境污染侵权这些不同场景下,责任承担有什么区别,希望能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view-more
  • #特殊侵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特殊侵权是与一般侵权相对而言的概念。一般侵权行为通常要求侵权人具有过错才承担责任,而特殊侵权行为在很多情况下,即使侵权人没有过错,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也要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法律基于公平、保护弱势群体等原则作出的规定。 在产品侵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产品有缺陷并导致了他人损害,不管生产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比如,消费者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电器,因电器漏电导致身体受伤,该电器的生产者就要对消费者的损害负责。同时,根据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在环境污染侵权中,《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境污染侵权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并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不论污染者是否有过错,都要承担责任。这是因为环境污染往往涉及众多复杂因素,受害者很难证明污染者的过错,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者权益和维护生态环境,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例如,一家工厂排放污水,导致附近鱼塘的鱼死亡,即使工厂声称自己已经采取了合理的环保措施,没有主观过错,依然要对鱼塘主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高度危险责任方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高度危险作业包括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等。高度危险作业本身具有对周围环境和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高度危险性,所以作业者要对损害承担严格责任。比如,高压输电线路导致他人触电受伤,供电企业一般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 在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方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如,甲被乙饲养的狗咬伤,一般情况下乙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甲是故意去挑衅狗才被咬伤,乙就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总之,特殊侵权在不同的侵权行为中的民事责任,是法律根据不同侵权行为的特点和社会公共政策等因素确定的,目的是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