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租房合同可以退订金吗


在没签租房合同的情况下,订金是否能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订金”和“定金”有所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要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担保性质界定,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合同没成立,给付订金一方可以要求返还订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没有对“订金”作出专门规定,但对定金有明确规定。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回到没签租房合同的情况,如果是交付了“订金”,在没有签合同且双方没有其他特别约定时,原则上是可以要求退还的。因为此时订金作为预付款项,既然租房合同尚未成立,交付订金一方有权要求收回款项。 要是交付的是“定金”,如果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租赁合同,或者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且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如果是因为房东的原因导致不能签订合同,那么房东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以该定金双倍退还;要是因为租客自身原因不签订合同,那么按照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租客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此外,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有其他形式的证据(如短信、邮件、录音等)证明双方就租房事宜达成了一致,并且有定金支付的证据,那么在发生纠纷时,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相关概念: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