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股东责任一般如何划分?

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现在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股东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我会不会要承担很大的债务责任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讲讲。
展开 view-more
  • #股东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股东责任的划分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当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来划分股东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只要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了出资,那么在公司破产时,股东无需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额外的清偿责任。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在这些情况下股东可能需要承担超出其出资额的责任。例如,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的行为,也就是股东没有按照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出资的财产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数额,那么股东需要补足其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种情况是股东抽逃出资,即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其出资的财产暗中撤回,却仍然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公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若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返还出资本息,公司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使公司失去独立承担责任的基础,这种情况下股东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股东责任的划分,一般以股东的出资额为限,但在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等情形时,股东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