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指定监视居住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我因涉嫌一些案件被指定监视居住了,心里一直很不安,特别想知道这个指定监视居住有没有时间限制,最长能持续多久呢?我担心会一直这样被监视下去,对我的生活和工作影响很大,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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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定监视居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指定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关于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里的六个月是指公、检、法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总期限,而不是每个机关可以各自使用六个月。也就是说,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监视居住的累计时间不能超过六个月。 此外,如果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这也体现了法律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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