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是否属于行政诉讼范畴?
我家遇到拆迁,和拆迁方就补偿问题谈不拢。现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清楚这种拆迁补偿纠纷能不能走行政诉讼程序。我想知道,拆迁补偿到底是不是行政诉讼呢,该怎么判断适不适合走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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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拆迁补偿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我们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简单来说,就是老百姓认为政府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在拆迁补偿问题上,判断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关键在于拆迁行为的性质。如果拆迁是由政府主导的,比如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等行政行为,而被拆迁人对这些行政行为不服,认为其不合理或者不合法,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一项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如果被拆迁人与政府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而政府没有按照协议履行补偿义务,或者在签订、履行协议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进一步明确了在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对政府的征收和补偿决定有异议时,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如果拆迁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比如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拆迁补偿纠纷,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而是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来处理。 所以,拆迁补偿是否属于行政诉讼,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看拆迁行为是否涉及政府的行政行为以及行政行为是否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当遇到拆迁补偿纠纷时,被拆迁人要准确判断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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