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


医疗纠纷打官司所需要的时间,会根据不同的程序和具体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民事诉讼的普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适用普通程序的医疗纠纷官司,从立案到结案可能需要六个月。但如果遇到案件复杂、涉及鉴定等特殊情况,时间可能会延长。 对于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医疗纠纷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所以,简易程序的医疗纠纷官司,一般在三个月内就能有结果,特殊情况可能延长到四个月。 此外,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这意味着二审程序的判决案件通常三个月内结案,裁定案件则在三十日内有结果。 在医疗纠纷官司中,还可能涉及医疗鉴定等环节。医疗鉴定所需的时间并不计算在上述审限内,其时间长短取决于鉴定机构的工作安排和鉴定事项的复杂程度。比如,如果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所以,鉴定环节可能会使整个打官司的时间进一步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