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过了没离婚还需要办理撤销吗?
我之前和伴侣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冷静期过了,我们又不想离了。想问下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去办理撤销离婚申请的手续呢?不太清楚后续该怎么处理,担心不处理会有麻烦。
展开


在了解冷静期过了没离婚是否需要办理撤销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给予双方三十天的时间,让双方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冷静期过了,双方没有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不需要额外去办理撤销手续,法律上会视为双方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这是法律赋予双方再次慎重考虑婚姻关系的机会,保障了婚姻关系的相对稳定性,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离婚。所以,冷静期过了没离婚,一般不需要专门办理撤销手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