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冷静期过了不想离婚该怎么办?
之前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现在冷静期过了,我仔细想了想不想离了。但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会不会自动就离不了了,还是需要办些什么手续,想了解下具体要怎么处理这件事。
展开


如果冷静期过了不想离婚,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如果冷静期过了,双方都不想离婚,那么只要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不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要是一方不想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积极主动地与另一方进行沟通交流,表达自己对婚姻的重视,希望能够挽回这段感情。比如提出一些改善夫妻关系的实际策略,像增加互动频次、合理分配家务等。如果能得到对方理解,双方可以共同制定一份改善计划并实施。 要是沟通无法达成一致,坚持离婚的一方可能会选择诉讼离婚。而不想离婚的一方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表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比如不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争取让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总之,不想离婚的一方要积极采取措施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态度,维护婚姻关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