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增值税减免的概念。增值税减免是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对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给予部分或全部免除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旨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特定行业或业务的发展。
当企业发生增值税减免业务时,会计分录的处理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操作。下面分别介绍几种常见情形。
如果企业是直接减免增值税,在确认收入时,将原本应缴纳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假设一家企业销售商品,含税收入为10300元,增值税征收率为3%,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300
这样处理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增值税减免属于政府补助的一种形式,因此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根据国家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 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比如,某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为8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7669.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330.10
当确认符合免征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330.10
贷:其他收益 2330.10
这里依据的是《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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