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到了是否还要重新预约?
我和伴侣申请了离婚冷静期,现在冷静期已经到了,但是不太清楚接下来的流程。想问下冷静期到了之后,去办理离婚手续还需不需要重新预约呢?有点担心错过办理时间又要等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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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中,冷静期到了之后是否需要重新预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得看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规定和工作安排。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于是否要重新预约的问题,不同地方的操作方式不同。有些地区为了方便当事人,提高办事效率,在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就已经确定了冷静期届满后的办理时间,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要重新预约,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然而,也有一些地方由于办理业务的人数较多,或者有自己的工作流程安排,要求当事人在冷静期届满后重新进行预约,以确定具体的办理时间。 所以,为了确保能够顺利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建议你在冷静期快要届满的时候,及时联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咨询他们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你可以通过电话、婚姻登记机关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这样就能清楚知道是否需要重新预约,以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避免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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