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后怎样离婚?
我和另一半之前申请了离婚,现在离婚冷静期已经过了,我们还是决定要离婚。想问问接下来该怎么操作?是直接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吗?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具体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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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后若双方仍坚持离婚,有相应的程序要走。 首先,要明确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该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冷静期结束了,要在之后的三十日内去办理后续手续 。 其次,关于办理流程。在这三十日内,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书。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如下:一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是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是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是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要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是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是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 如果在这个阶段双方对于离婚相关事宜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又产生了争议,无法协商一致,那么还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和判决。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晰的认知,能对行为的后果负责。比如成年人一般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管辖权:这里指的是哪个婚姻登记机关有权受理你们的离婚申请,通常婚姻登记机关要在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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