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一般为多少年?
我之前在医院治疗后感觉有问题,怀疑可能存在医疗纠纷,但一直没处理。现在过了一段时间了,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道还能不能起诉,想问下根据民法典,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一般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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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医疗纠纷诉讼时效是一个很关键的法律概念。所谓诉讼时效,通俗来讲,就是法律给你设定的一个时间范围,在这个时间内你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对方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虽然你仍然可以起诉,但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医疗纠纷来说,同样适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也就是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因为医疗行为受到损害,并且知道是哪个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的责任时起,往后算三年,你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你做完手术一段时间后,发现身体出现了异常状况,经过检查确定是手术过程中的问题导致的,那么从你确定这个情况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距离权利受到损害已经超过了二十年,即便你才发现问题,法院一般也不会再提供保护了。当然,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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