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立案后警察多久能抓到人?


被人打了立案后警察多久能抓到人,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准确时间,这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 首先,如果警方有明确的线索,并且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位置,那么可以立即实施抓捕行动。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必须向检察院申请。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要是案件属于治安案件,比如鉴定伤情为轻微伤。按照一般流程,公安机关会在伤情鉴定后的几天之内抓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会根据不同情节处以不同的拘留和罚款。 此外,如果获取证据不够充分时,警方可能先采取拘传措施,这是强制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持续时间一般为12小时,结束后可能放人,也可能对其取保候审或者刑拘;当证据充分时,就会直接抓人,进行取保候审或者刑拘。 总之,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情况、犯罪嫌疑人是否容易查找等,都会影响抓到人的时间。 相关概念: 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