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下,申请离婚登记后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下,协议离婚所需时间如下:首先,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为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只要有一方不愿意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那么这次离婚申请就无效了,若之后还想离婚就得重新走申请流程 。 然后,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这期间没有去申请,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同样得重新再来。 也就是说,按照规定顺利进行协议离婚,最少需要三十一天(冷静期30天 + 届满后去申请离婚证的1天 ),最长可能就没有上限了,因为只要一方在冷静期反悔撤回,或者期满后没去申请,就需要重新开始。 这里要注意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是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的。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在协议离婚时,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计算的三十日时间,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 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离婚方式。 起诉离婚: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离婚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