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部门在哪些情形下不追究刑事责任?
我是开药店的,最近听说药品监管很严格,担心万一出点小问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想了解下药品监管部门对于哪些情况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样心里也能有个底,避免不必要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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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部门在一些特定情形下不会追究刑事责任。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刑事责任,简单来说,刑事责任就是因为犯罪行为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比如被判刑、罚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药品监管部门可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药品领域,如果一些药品违规行为只是轻微的,没有对公众健康造成实际的危害,或者危害非常小,就可能符合这一规定。 比如,药店偶尔出现药品摆放不符合规定,但药品本身质量合格,没有过期变质等问题,且没有对消费者造成任何不良影响,这种情况可能就属于情节显著轻微。 另外,对于一些初犯,且能及时改正错误、消除影响的情况,药品监管部门也可能会综合考虑不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药品生产企业首次出现标签印刷错误,但在发现后立即召回相关产品,没有造成药品使用上的混乱和危害,也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的药品违规,且企业或个人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由于突发的自然灾害导致药品储存条件临时不符合要求,但企业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这种情况下也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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