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妨害药品罪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我在网上看到说有妨害药品罪的最新司法解释,我不太清楚具体内容。我自己做点小生意和药品有点关系,就怕不小心触及到法律红线。所以想了解下这个最新司法解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都包含哪些方面,能不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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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妨害药品罪是一个比较新的罪名,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该罪名。而关于它的最新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妨害药品罪。通俗来讲,就是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实施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比如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等。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妨害药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规定,构成妨害药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情形和定罪量刑标准。例如,解释中规定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认定标准,包括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经过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或者必须经过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属于假药、劣药的;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涉案药品以孕产妇、儿童、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等情形。 该解释还对“其他严重情节”“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等情节进行了细化。“其他严重情节”包括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则包括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造成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的等情形。这些细化规定有助于司法机关准确认定犯罪和量刑,也让我们普通老百姓更清楚哪些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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