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多久能够拿到伤残赔偿?


工伤鉴定后拿到伤残赔偿的时间并不固定。 一般来说,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这部分按规定期限上限计算是95天。而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通常要在6个月左右,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在工伤员工收到伤残鉴定结论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之后,即可依法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赔偿申请。待社保部门审核无误且批准同意后,即会按照最终核对确定的数额来进行赔付。 也就是说,快则三四个月,慢则可能要八个月甚至更久。比如,若整个流程顺利,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日内完成鉴定,社保部门审核也较快,可能三个月左右能拿到赔偿;但要是中间出现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对鉴定结果有争议、社保部门审核复杂等情况,就会使拿到赔偿的时间推迟。 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