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到检察院的醉驾多久会开庭?


醉驾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开庭时间没有一个绝对固定的标准,但通常有一个大致的时间范围。 首先,检察院有审查起诉期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在醉驾案件中,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院一般会在一个月左右完成审查起诉工作;要是案件存在一些复杂情况,比如涉及事故责任认定争议、证据收集有困难等,可能会延长到一个半月。 接着,检察院完成审查起诉后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不过醉驾案件大多不属于这类特殊案件,正常情况下法院受理后会在两个月左右安排开庭。 所以综合来看,从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到最终开庭,快的话可能两个多月,慢的话可能三个多月。但这只是大致情况,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时间会更短。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审理速度较快。 相关概念: 醉驾: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是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