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工醉驾该如何处理?醉驾到检察院后是哪个部门负责审查起诉?


国有企业职工醉驾的处理方式以及醉驾到检察院后的审查起诉部门相关内容如下: ### 国有企业职工醉驾的处理 - **刑事处罚方面**: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按照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同时,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相应罚金数额在1000到3000元之间调节,接近处刑期间上限的,适当加大罚金数额,反之降低罚金数额。 - **党纪政纪处分方面**:若酒后驾车的职工因违反相关法规被依法判处行政拘留以及罚款,所在党组织会给予严重警告的党纪处分,企业管理层可能会给予记大过乃至降级的惩戒措施。若职工因酒驾情节极其轻微,依法获得相对不起诉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党组织可能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是留党察看处分(最长两年),企业管理层也可依据政纪法规对其采取撤职处分。 - **企业劳动关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国有企业职工醉酒驾驶被判刑的,国有企业可以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 醉驾到检察院后的审查起诉部门 醉驾是由检察院的公诉科(或公诉部门)负责审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