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妨碍公务被拘留后多久能见面?
自己有个朋友因为醉驾还妨碍公务被拘留了,特别担心,很想知道什么时候能去见他一面。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要等多久才可以和他见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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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醉驾妨碍公务可能面临不同性质的拘留,不同性质拘留会见规定不同。 如果是行政拘留,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一般来说,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视。会见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通常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两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三人,会见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 。若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要是刑事拘留,在法院没有宣判之前,亲属一般不准探视。不过,辩护律师拥有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们进行会面及通讯联络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相关概念: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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