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留置后多久能见家属?
我家人被留置了,我特别担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他。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被留置的人多久之后家属可以见呢?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时间限制或者相关程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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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不过,在留置期间,家属通常不能会见被留置人。留置措施主要是为了保障监察机关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被调查人阻碍调查或者发生其他影响调查的行为。只有在留置措施解除后,家属才可以与被留置人见面。 留置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留置时间最长是六个月。当留置期限届满或者调查结束,被留置人不再被限制人身自由时,家属就能够与他相见了。 总之,在留置期间家属无法会见,需等待留置措施结束,并且留置有严格的期限规定,要依据相关法律和调查进展来确定具体何时家属能见到被留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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