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久能处理完?
前几天我开车出门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报了警之后到现在还没处理完。我想知道一般这种交通事故从发生到处理结束得多久啊,心里好有个底,也方便安排后面的事情,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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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所需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不同处理阶段的大致时间。 首先是事故认定阶段。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时间通常不得超过三十日,特殊情况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接着是赔偿调解阶段。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可能会进入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三个月。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的审限一般为三个月。 总之,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跨度可能从几天到几个月甚至更长,具体取决于事故的复杂程度、是否涉及鉴定、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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