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我想弄清楚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最近听说有人因为这两种罪名被处理,但一直没搞懂它们到底不同在哪。是犯罪主体不同,还是量刑标准有差异呢?我很想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以便能更好地区分这两种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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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贪污侵占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确实是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的两个罪名,但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不包括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些人员若有相关行为,以贪污罪论处。 其次,犯罪客体和对象也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廉政制度,其犯罪对象通常是公共财物。这里的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等。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这些财物不一定是公共财物。 最后,在量刑方面。贪污罪的量刑相对更重。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不同情形处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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