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大吗?


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存在较大区别,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能明确界定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范围;《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则针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 其次是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有差异。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其犯罪对象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这里的财物不限于资金,还包括实物形态的财产。 再者在犯罪行为不同。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也就是说,挪用公款是暂时使用,日后打算归还;而职务侵占是非法占为己有,没有归还的打算。 最后法律后果也不同。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