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是一样的吗?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不一样。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对象主要是公款,像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单位的款项 ,特定情况下还包括特定款物;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单位的财物,这里财物范围广,不仅有货币资金、有价证券,还有物资、设备等实物形态财产。 其次,客观表现不同。挪用公款罪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三种情形: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行为方式是挪用,也就是未经合法批准擅自挪作他用。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行为方式有侵吞、窃取、骗取等。而且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不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要求侵占财物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再者,主观方面不同。挪用公款罪行为人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只是暂时使用,有归还打算;职务侵占罪行为人目的是非法取得单位财物所有权,不想归还。 另外,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比如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公务的人员;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 。 最后,量刑也不同。挪用公款罪依据挪用数额、用途、是否归还等情节量刑,如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就追究刑事责任;职务侵占罪主要依据侵占数额大小量刑。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而职务侵占罪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有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相关概念: 国家工作人员: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干部,也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营利活动:是指为谋取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活动。 非法活动:指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如赌博、走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