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如何赔偿医疗费?
我被人故意伤害了,现在在医院治疗花了不少钱。我想知道对方犯了故意伤害罪的话,这医疗费该怎么赔偿给我呢?是按照实际花费赔,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我该通过什么途径让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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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故意伤害案件中,涉及到的医疗费赔偿是指因犯罪行为人的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损伤,为了治疗伤病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这其中包括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一系列与治疗直接相关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而对于医疗费的赔偿,一般遵循的是“填平原则”,也就是按照被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来进行赔偿。 具体来说,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被害人在主张医疗费赔偿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收费凭证等,以此来证明自己因伤害行为所支出的费用。 在赔偿途径方面,被害人可以先与犯罪行为人及其家属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等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要求犯罪行为人进行赔偿。另外,如果犯罪行为人购买了相关的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被害人也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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