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大队一般拘留多少天?
我不太清楚国保大队的拘留规定。之前听说国保大队会执行拘留,我就想了解下,他们执行拘留的话,一般会拘留多久呢?是有统一的天数标准,还是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定?希望懂的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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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保大队即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它本身并没有独立的拘留权,拘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由公安机关来实施的。 在治安拘留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是单个违法行为,拘留期限一般在1日以上15日以下。要是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此时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例如张三既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又有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对这两个行为分别作出拘留决定后,合并执行时,他被拘留的天数最多是20天。 在刑事拘留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是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在最长37天内,要么被逮捕,要么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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