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坚持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婚,需要起诉几次才能离婚?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他/她死活不同意。我打算走法律程序起诉离婚,可又不知道得起诉多少次法院才会判离。我实在是不想一直耗在这婚姻里,就想弄清楚到底要起诉几次能离成,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坚持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婚时,起诉离婚的次数与最终能否离婚并没有必然的直接关联。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律规定中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如能证明对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且经法院调解无效,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决准予离婚。 然而,要是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会基于维护婚姻稳定等因素,在第一次起诉时判决不准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当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如果还是缺乏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不过,如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虽然起诉次数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夫妻感情的状况和双方对离婚的态度,但关键还是看是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不能简单地认为起诉几次就一定能离婚。当事人需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增加获得离婚判决的可能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