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一般分几次给完?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和拆迁方谈好了补偿款,但没说分几次给。我担心钱不能一次性到手有风险,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拆迁款一般是分几次给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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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款的支付次数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主要是由拆迁补偿协议来约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从法律角度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这里虽然强调了先补偿后搬迁,但没有明确补偿款支付的次数。 在实际操作中,拆迁款的支付次数有多种情况。有的拆迁项目会选择一次性支付,也就是在拆迁补偿协议签订之后,拆迁方一次性将所有的拆迁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人。这种方式对被拆迁人来说比较有利,能快速拿到足额的补偿款,减少风险,也方便被拆迁人进行后续的安置等事宜。 还有的情况是分多次支付。可能会根据拆迁的进度来分期支付,比如在签订协议后先支付一部分作为启动资金,让被拆迁人有资金进行搬迁准备;在被拆迁人完成搬迁并交付房屋后,再支付剩余款项。这种分期支付的方式在一些大型的拆迁项目中较为常见,拆迁方通过分期支付可以更好地控制资金和拆迁进度。 所以,对于拆迁款分几次给完,关键是要看拆迁补偿协议中的具体约定。被拆迁人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协议中关于拆迁款支付次数、时间、金额等条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协议中约定的支付方式不合理或者存在疑问,被拆迁人可以和拆迁方进行协商,争取更有利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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