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要起诉几次法院才会判决离婚?离婚冷静期次数限制是多少?


首先来说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几次法院会判决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起诉离婚的次数限制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可能要经过两次诉讼。 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才能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这是因为第一次起诉时,法院本着维护婚姻稳定的原则,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往往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经过6个月,如果夫妻关系没有改善,再次起诉时法院会认为夫妻感情确实难以挽回,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再说说离婚冷静期次数限制的问题。目前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次数是没有限制的,理论上可以有无数次。《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次数没有规定性的限制和说明。如果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可以不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而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