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有冷静期吗?一审判决离婚有上诉权吗?


首先来说起诉离婚是否有冷静期这个问题。离婚冷静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需要明确的是,起诉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表明,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针对协议离婚情形,对于有家暴等情形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不适用该制度。 接着说一审判决离婚是否有上诉权的问题。答案是有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要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即便对方不答辩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会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也对上诉权有相关规定,保障了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时的上诉权利。所以,如果对一审判决离婚的结果不满意,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的。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在协议离婚中,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计算,有30天的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期满后30天内双方要亲自去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 上诉权: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时,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