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超过几年法院就不受理了?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当时没约定还款时间。现在过去挺久了,我有点担心去法院起诉追款,法院会不会不受理。我想知道欠款到底过了几年法院就不受理了,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探讨欠款几年法院不受理这个问题之前,需要明确一点,无论欠款过了多长时间,法院都会受理案件。因为法院受理案件主要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而不是依据欠款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满足这些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不过,虽然法院会受理案件,但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也就是说,如果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债务人就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此时,如果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那么债权人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但如果债务人在诉讼中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是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的。而且,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和中止的。比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