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
我买了套商品房,听说房子是有使用年限的。我不太清楚这个年限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一般是多少年。 万一使用年限到了,房子又该怎么处理呢?希望能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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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这里所说的使用年限,其实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因为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而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购买商品房只是获得了土地的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一般来说,我们常见的商品房多为居住用地,所以土地使用年限通常是七十年。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七十年的起始时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购房者买房的时间开始算。也就是说,当我们买到房子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可能已经过了几年了。
那么,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意味着,对于居住性质的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会自动续期,让购房者不用担心房子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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