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致人死亡会判几年?


危险驾驶罪致人死亡的判刑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节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通常会涉及到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的认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情况 - **基本量刑**: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他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这种情况通常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例如,驾驶员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且经认定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就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加重情节量刑**:若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事故发生后,驾驶员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致使受害者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这种情况就属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 **因逃逸致人死亡量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如,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又再次发生事故导致他人死亡,就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情况 如果行为人的危险驾驶行为所带来的风险程度堪比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行为,且其主观上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持有放任态度,那么便有可能将其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的量刑相对较重,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例如,驾驶员在人员密集的道路上高速飙车,对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持放任态度,最终导致他人死亡,就可能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影响量刑的其他因素 法院在对罪犯进行量刑时,会充分考虑到各类因素,例如事故责任的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赔偿受害方等等。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救助伤者、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态度恶劣、拒不赔偿,量刑时可能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