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欺诈发行证券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我最近对法律方面的事情比较关注,尤其是欺诈发行证券罪这一块。我想知道在实际的法律判定中,欺诈发行证券罪一般会被判多久呢?是根据什么来具体量刑的?希望能了解得详细一些,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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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证券罪是一种在证券发行过程中,通过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来欺骗投资者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定,根据相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非法募集资金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虚增或者虚减营业收入达到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隐瞒或者编造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数额达到最近一期披露的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为欺诈发行证券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为欺诈发行证券向负有金融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或者人员行贿的;募集的资金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相关概念: 欺诈发行证券罪: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相关证券的犯罪行为。 控股股东: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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