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产权是多少年?

我家房子拆迁了,分到了一套安置房。我不太清楚这安置房的产权情况,不知道这产权是多少年的,会不会和普通商品房不一样?心里一直有点担心,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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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产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年限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来说,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也就是说,你对拆迁安置房拥有永久的所有权,这意味着你可以一直拥有这套房子,只要房子不被拆除或者发生其他特殊情况。 而土地使用权则有一定的年限限制。不同用途的土地,其使用权年限是不一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拆迁安置房如果是用于居住的,其土地性质通常是住宅用地,那么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就是七十年。不过,这个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从你拿到安置房开始算。如果土地在出让之前已经闲置了一段时间,那么你实际拥有的土地使用年限可能就会相应减少。另外,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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