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起诉赔偿数额是多少?
我最近打算起诉离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多少赔偿。我和丈夫结婚多年,他之前有过家庭暴力行为,让我身心都受到伤害。我就想了解下,基于这样的情况,法律上关于女方离婚起诉赔偿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数额大概能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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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起诉赔偿数额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离婚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方面。 首先说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而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比如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这就会造成另一方直接的财产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另外,像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也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这也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范畴。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上述情形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再说说精神损害赔偿,其数额通常要考虑多个因素,比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以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在实践中,普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一般在1000 - 3000元之间,若情况严重则可能达到3000 - 5000元,要是侵权者行为极其恶劣,受害者伤势严重或者对社会产生极大负面影响,赔偿可能更高。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总之,具体到每个案件的赔偿数额,会有很大差异,需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裁量。建议在起诉时准备好充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赔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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