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卖二手房定金可以要求多少?

我打算买套二手房,和卖家谈的时候提到了定金。但我不知道这个定金数额有没有规定,我能要求定金是多少呢?会不会卖家要求的金额不合理,我该怎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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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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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对于二手房买卖中定金的数额,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这意味着,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数额,但这个数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例如,如果一套二手房的总价是200万元,那么定金最多可以约定为40万元(200万×20%)。如果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了这个比例,超过的部分就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也就是说,如果买方违约,卖方不能就超过部分要求买方双倍返还;如果卖方违约,买方也不能就超过部分要求卖方双倍赔偿。 另外,定金和预付款是不同的概念。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而定金则具有担保作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实际的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在约定定金数额时,应该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以及双方的协商来确定。同时,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定金合同,明确约定定金的数额、交付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如果在交易过程中遇到定金方面的问题,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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